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12/17-聯合晚報-個資外洩?東森得易購承諾補償

個資外洩?東森得易購承諾補償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劉開元/台北報導】
2007.12.14 03:07 pm

在台北市消保官強力要求下,東森得易購公司上午承諾將與「無店舖協會」成員如momo台、博客來網路書店等業者共同建立「補償金」制度,未來只要消費者能證明因個人資料被網路購物業者外洩,導致遭詐騙集團詐騙而蒙受損失者,皆可以檢具相關資料,獲取補償。
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表示,「補償金制度」就是由電視購物等無店舖業者,共同集資建立專戶,類似聯保制度,只要消費者能證明在電視或網路購物時,因個資外洩遭詐騙集團利用,使消費者被詐騙蒙受損失時,即可由專戶補償。該項構想上午經東森得易購公司承諾,將和其他業者共同成立,但對於該制度成立時間、資金規模及如何補償方式、如何認定等還要再商議。


【記者楊美玲/台北報導】
為防止無店舖交易過程中,造成資料外洩,東森得易購將邀富邦MOMO、博客來或YAHOO等網路與電視購物者,共同成立補償金制度,富邦MOMO與YAHOO皆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東森得易購的邀約,所以無法表達任何看法。YAHOO則表示,內部於2004年即開始實施買家賣家保障專案。
YAHOO奇摩公關經理吳苑如表示,網友若透過YAHOO平台進行買賣,一旦遭到詐騙,都可以憑交易紀錄與報案三聯單,向YAHOO提出求償,最高賠償金額為一萬元,但若是透過金流制度系統輕鬆付的虛擬戶頭交易,最高可求償3萬元。


資料來源:【2007/12/14 聯合晚報】
@ http://udn.com/ -http://udn.com/NEWS/INFOTECH/INF3/4138426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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